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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省森林旅游收入增长19.6%
录入者: 系统管理员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 省林业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5-03-17 字号:[ ]

  据省林业厅最新年报统计,2014年我省全省森林旅游收入增长19.6%。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森林旅游日益成为人们亲近自然、放松心情的热门选择。为顺应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森林生态休闲旅游业,不断强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林业观光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举办森林旅游节,广泛推介森林休闲旅游,成效明显。
  一是森林旅游强劲发展。全省的森林旅游收入一路上扬,从2001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681.1亿元,增加了33.8倍,年均增长31.4%。2014年全省森林旅游人数达17705万人次,同比增长14.8%。2014年全省森林旅游收入达30亿元以上的县分别是淳安县(53.2亿元)、安吉县(42.7亿元)、仙居县(35.7亿元)、临海市(33.1亿元)、天台县(32.5亿元)、缙云县(3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9%、10.2%、19.8%、2.7%、5.6%、32%。
  二是森林旅游促进了农民增收。发展森林休闲旅游,是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重要途径,林业旅游经营及务工收入日益成为农村居民创收的重要渠道,2014年全省农村住户从事森林旅游经营及务工收入达116.9亿元,占农村居民林业总收入8.9%,森林旅游吸纳了2.4万人就业。林业旅游经营净收入及务工纯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不断提升,占比达10%以上的县有安吉县、缙云县、景宁县、莲都区、桐庐县、柯桥区,分别为17.2%、14.4%、14.1%、11.9%、1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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