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动态 >> 宁波林业
保护视力色:
宁海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正式实施“二证合一”
录入者: 市林业局 作者: 仇丹娅 来源: 宁海县农林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6-02-02 字号:[ ]

  笔者日前从宁海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于2016年2月1日起将原先《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合并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即林木种子只经营不生产和只生产不经营的单位,增加生产或经营时可简化许可证办理程序,只需填一次表格,一次现场踏勘,领证只需要5天。相比较原先还得再跑一次办理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填两次表格,两次现场踏勘,从受理到办结领证最快也要15天时间,方便了许多。
  同时对以下三类不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一是对只从事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二是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但应当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