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宁波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为扎实抓好政务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2016年288-sb.com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任务分解细化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
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订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时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公开后,要动态跟踪各种情况,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责任单位:局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
(二)推进财务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重点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四明山区域生态补偿资金拨付情况、2016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和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计划等。
(责任单位:办公室、绿化造林处)
(四)热点信息公开
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落实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局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
(五)人事信息公开
做好林业系统干部任免信息公开、公务员录用相关信息公开、考核奖惩信息公开和相关人事制度、规定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林业动态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林业各项工作动态信息、重要会议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处置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总结经验。
(责任单位:局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研究部署。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科室要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具体落实,对涉及本科室的每项工作任务要制订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对每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过重点检查、季度抽查、半年考评等方法,强化日常监督,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严谨、规范、有序推进。
(四)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公文处理、保密培训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通过学习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公开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提高做好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科学规范地落实工作程序,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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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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