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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sb.com2018年部门预算
录入者: 市林业局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288-sb.com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8-02-24 字号:[ ]

  一、288-sb.com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林业工作站、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的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定期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监督林木(毛竹)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和审批。

  4、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和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依法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5、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火灾扑救等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工作。

  6、参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和实施工作;提出林业发展资金调节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监督全市林业财务、林业基金使用和管理;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实施计划。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8、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林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现代林业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林业品牌建设、林业节庆和以林业特色基地、观光园区为主的林业休闲产业发展;指导林业行业协会和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9、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协调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市林场、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市木材检查站

  二、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林业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632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关于林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63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8.2万元,占99.9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万元,占0.03%。

  (三)关于林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6320.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1.4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533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36.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47.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33.54万元,项目支出2539.42万元。

  (四)关于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318.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8.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1.4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533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36.24万元。

  (五)关于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18.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69.3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减少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这部分资金投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万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1.47万元,占9.84%;农林水支出(类)5333.49万元,占84.41%;住房保障支出(类)336.24万元,占5.3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45万元,下降-166.67%,原因是局本级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8.48万元,比2017年略增。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1.41万元,比2017年略增。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92.48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1457.1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本级及森防站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5.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1363.9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1187.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767.85万元,增长64.66%,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市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这部分资金的投入,所以"森林培育"项目资金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37万元,比2017年略有减少。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185万元,比2017年增加145万元,增长78.38%,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建"清新空气监测网络"项目。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执法办公经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2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5万元,增长25%,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审计,稽查工作。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11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1万元,下降46.15%,主要原因是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结束,费用减少。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732.4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426.75万元,增长58.27%,主要原因是今年举办"宁波国际茶文化节",资金安排50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2.7万元,比上年略有增加。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5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关于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7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林业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6.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下降13.12%。主要用于接待大市以外上级及兄弟单位调研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林场压减了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42%,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的市林场压减了车辆运行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林业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6.6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林业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4.0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林业局2个项目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3.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反映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反映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6.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7.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支出。

  19.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反映林业部门为管理各类林业资金进行审计、稽查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区公共支出(项):反映林区的公共支出。

  22.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3.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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