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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林区自建公路改造专项资金
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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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停伐后,国有林区道路建设和维护费用没有了资金来源,公路建设和养护投入不足,与日益增加的生态保护建设任务量不相匹配。”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巡视员张学勤建议,国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将国有林区自有公路建设纳入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范围。

  张学勤说,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自1952年开发建设以来,自主投资修建了林区公路。目前,林区生态功能区内共有公路1.87万公里,其中已纳入国、省、县、乡、村五级交通建设规划的有4611公里,林区自有砂石路总长度为1.42万公里。全面停伐后,原本用于道路建设养护的育林基金失去了提取途径,道路建设和维护费用没有了资金来源。目前,林区公路网络建设历史欠账较多,路网密度极低(仅为每公顷1.76米),道路通行能力差,多为断头路,没有形成相互连通的道路网络。林区干线公路等级低,支线公路绝大部分为砂石路,桥涵水毁严重,桥桩腐朽、涵洞坍塌、年久失修,甚至有许多路段已不能通行。林区公路建设问题已严重影响林区生态保护建设和职工群众出行安全,成为林区改革和转型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维修改造升级。

  张学勤建议,国家每年投入专项资金,分批对国有林区原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其中,林区公路路面养护维修费用3000万元,包括重点养护0.25万公里、2000万元,一般养护0.25万公里、1000万元;另外对林区公路重要节点的木质桥梁涵洞进行升级改造,一次性投入费用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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