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业厅对全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反映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良好,部分县(市、区)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共涉及全省82个县(市、区),其中57个县(市、区)及时落实项目资金并正式启动调查与评价工作。湖州市启动率100%,杭州市、金华市、丽水市启动率80%以上,温州市、嘉兴市和台州市启动率70%以上。4月份,云和县林业局已率先提交了全县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成果报告。
开展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是我省加快推进和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大举措,对打造“美丽浙江”、建设“大花园”和“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具有重要意义。自去年省林业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工作动员会以来,各市、县(市、区)积极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理清思路,采取有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作为我省林业部门一项全新的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得益于各地认识到位、举措得当。一是领导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丽水、台州、湖州等市先后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全省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调查评价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如桐庐县林业局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调查与评价工作。二是积极汇报沟通,落实经费保障。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积极沟通,将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统筹安排林业资金,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确保调查工作及时展开。如德清县专门从县长专项经费中列支用于调查与评价工作。三是多措并举,推动项目开展。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群策群力,以外包、自查以及外包和自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工作,如余杭区、三门县就采用外包和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妥善的解决了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四是强化技术指导,确保工作质量。省级项目组已对杭州、宁波、温州、台州、丽水等5地市的10余县(市、区)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检查。同时依托互联网,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形式,加强业务互动,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开展。
下一步,省林业厅将继续组织质量检查组深入各地,督促指导这项工作,同时建立项目进展报告制度,并在浙江林业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下发督查通知,确保全省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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