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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录入者: 办公室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 288-sb.com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6-03-10 字号:[ ]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2)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3)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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